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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漳州市东山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3 16:29


漳州市东山生态环境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漳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精神,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综述

1、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情况。我局信息公开突出对环境保护工作等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同时,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我局积极利用政务公开栏、办事流程上墙、审批窗口等阵地进行主动公开。目前我局公开信息内容涵盖了环评审批、污染防治、自然生态、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方方面面。截止12月31日,网站共发布信息148条。

2、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管理,确保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动与申请人沟通,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切实取得申请人的理解。

3、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1位同志信息公开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业务科室明确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局信息公开员统一发布,对局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严格审议,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并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反馈工作,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

(二)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漳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要求,我局主要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1、主要环境指标

大气方面,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99.5%,比去年同期提高7.2%,空气质量全市排名第二。

水环境方面,一是饮用水源水质监测。每月开展红旗水库饮用水源监测1次,监测结果表明,红旗水库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二是马銮湾海水浴场水质监测。今年6~9月,每周监测1次马銮湾海水浴场水质,共监测17次,监测结果表明该浴场水质优良,适宜游泳。

土壤质量方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年度任务,我县共7家土壤重点行业企业,目前7家企业均已完成信息采集任务,信息采集工作质量均达到国家及县级质控要求。

2、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落实双河长制,加强巡查监管,制定“一河一策”,重点对铜埭沟、石埔溪、东赤港、东英溪四条小流域开展综合治理。二是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按时完成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投资2.8亿元实施红旗水库扩容,扩容后储水量由原来252万m3扩充至501万m3 ,同时重新修编饮用水源应急预案。三是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开展铜埭沟河道清淤和前港池塘清淤整治工程。四是强化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监管,根据日常调度和检查,东山双东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五是持续开展“防治船舶水污染专项整治”“船舶燃油检测”等专项活动,严格落实污染物接收报备制度。六是完成入海排污口整改工作,在城水产品批发市场入海排污口附近建设1座泵站,将污水通过泵站排入市政管网。七是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的私营加油站等地下油罐防渗措施改造任务指标。

2)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继续开展臭氧源解析工作,加强对臭氧污染天气的联防联控。二是开展涉气“散乱污”整治,今年以来已查封“散乱污”企业6家,完成整改5家。三是推进工业炉窑和锅炉污染治理。开展工业炉窑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对不能达标排放的工业炉窑一律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制定工业炉窑和燃煤锅炉手工监测方案并实施监测。目前,东山县辖区在册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5台,在用13台(蒸发量共37吨),停用12台(蒸发量共20.4吨),无10吨以上燃煤锅炉。在用燃煤锅炉能效测试100%完成,全部合格且检验报告全部在有效期内。四是开展颗粒物污染专项整治,对工地扬尘、露天堆场、燃煤锅炉等进行扬尘整治。五是编制《污染天气差别化管控的实施方案》,在污染天气时对企业实施差别化管控。六是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东山县现有新能源公交车总量103部,2019年计划新增10部,截止目前已完成新能源公交车注册登记6部,其余4部将在年底前完成。七是完成漳州旗滨玻璃公司碳排放履约清缴工作。

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录1个,并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初步调查。经排查,我县暂无污染地块。二是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升级”,落实危废产生企业健全污染防治责任制,建立危险废物台帐管理记录,做好三防措施。实施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目前,我县共转移危险废物58.1125吨,处理率达100%。经排查,我县无涉镉等重点重金属行业,无重金属减排任务。三是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城市生活垃圾全部进行卫生填埋,无害化处置率100%。今年以来未发现洋垃圾通过我县入境。

4)持续推进海洋生态保卫战。开展马銮湾海水浴场水质监测,开展漳州市首次海洋垃圾监测,继续开展海漂垃圾整治工作,开展海漂垃圾源头管控工作,落实渔船拆解防治污染和非功能区养殖清退,与各管理单位签订海漂垃圾清理整治和卫生保洁协议书。今年6~9月,每周监测1次马銮湾海水浴场水质,共监测17次,监测结果表明该浴场水质优良,适宜游泳。监测金銮湾海滩开展垃圾,监测结果显示该海滩较为洁净。在船舶污染物接收管理方面,严格落实污染物接收报备制度,根据海事防污染系统要求各清污单位进行系统报告,并按要求提交接收及处置情况结果报告,今年已对清污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接收的情况进行查处3次,查处船舶2艘次,均按规定进行立案处罚。完成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整改工作,已完成在城垵水产品批发市场入海排污口附近建设一座泵站,将污水通过泵站排入市政管网。

5)开展污染源头大排查。一是基本完成污染源排查工作。共排查五大类68项污染源304个,其中:大气环境污染源种类133个,土壤环境污染源种类33个,水环境污染源种类45个,海洋污染源种类87个,生态污染源种类6个。二是制定治理实施方案。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指导意见,结合排查结果,积极组织制定本辖区污染源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存在问题、工作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目前方案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三是全力冲刺2019年度目标任务。2019年需完成治理的污染源项目数43个(污染源99个),目前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6)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一是持续开展“清水蓝天”、“环境执法大练兵”等专项行动,2019年,我局实施行政处罚10家,罚款67.42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家,移送公安机关1家,查封扣押17起。二是实化环保网格监管,划分县、镇、村三级网格,配实网格员80名,今年共上报监管事件4177件,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考核任务。三是集中开展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行动,2019年以来,我局累计共受理信访案件154件,其中,水污染案件16件,大气污染案件54件,噪声污染案件79件,生态破坏1,固废2,其他污染案件2件,已办结150件,办结率97%。2019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我县共收到信访交办件16件(重复件1件),现已全部办结,100%完成交账销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

35

3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10

10

行政强制

9

17

1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深度需要进一步挖掘;信息公开的速度和效率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范围,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对应公开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公开,及时报送,及时更新公开内容,确保政府公开信息不漏报、不迟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漳州市东山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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