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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东山县环保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12-31 10: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现公布2018年东山县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东山县环境保护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按照《条例》《办法》《通知》有关要求,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环保工作的基本制度,将公开透明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推进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机制。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个股室,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根据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同时,明确1位同志为局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业务科室明确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局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二是丰富公开内容,内容更新及时。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及时性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安排专人负责东山县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

三是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1.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环境信息。2.在县环保局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公开东山县环境保护业务办事指南。3.在县环境监察大队、县环境监测站显著位置公开工作职责及办事流程。4.在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设置环保办事流程。5.积极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宣传环境保护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先后设置“机构职责、领导信息、机构设置、人事信息、公示公告、其他政务公开”等多个栏目,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为全面,以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2018年,为加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全局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2次,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部署信息公开工作2次,明确要求各类公开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途径报送,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及时、便捷。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批复文件等70条,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及时公开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29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无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东山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和公众日益增长的环境信息需求仍存在一些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需进一步拓宽,内容需进一步深入,载体需进一步丰富,时效性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东山县环境保护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微信等渠道作用,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覆盖面;二是继续推进和细化空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环评、环境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六、附表

指 标 名 称单位2018年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7041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70481
2.政府公报公开数0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00
其中:1.当面申请数00
2.网络申请数00
3.信函、传真申请数0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0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0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00
3.不予公开答复数00
4.其他类型答复数0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00
行政复议数00
行政诉讼数00

东山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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