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及职责 (一)派出机构
1、东山县国土资源局西埔国土资源所;
2、东山县国土资源局铜陵国土资源所;
3、东山县国土资源局杏陈国土资源所;
4、东山县国土资源局陈城国土资源所;
5、东山县国土资源局康美国土资源所;
6、东山县国土资源局樟塘国土资源所;
7、东山县国土资源局前楼国土资源所。
(二)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负责对所在镇土地、矿产行使管理权;负责初审各类建设用地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配合县局对镇国土资源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违法行为监督检查;配合县局做好土地矿产调查、、登记、发证、选址放样等工作,建立健全镇级土地矿产统计制度和动态信息监测体系;及时制止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等土地违法行为和非法采矿行为,加强临时用地和海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土地和矿产权属纠纷;建立健全所在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巡回监察制度,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区不受破坏,加强耕地管理,引导合理利用土地,加强对采矿活动的监督检查,维护辖区内的矿产资源管理秩序;负责完成县局布置的各项任务,积极配合县局各职能股室开展工作,做好本所计划生育工作和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工作。
东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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