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341号
联系电话:0596-588351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负责人:胡贵忠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政执法。推进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负责全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拟定全县住房保障相关规定并指导实施。拟定全县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市、县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住房保障的资金安排,组织实施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指导全县直管公房管理,推动全县住房制度改革。
(三)负责调控、稳定全县房地产市场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制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房地产估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交易、房屋租赁与经纪管理等规定并指导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推进全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镇减排工作。指导实施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指导和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
(五)拟订全县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和人民防空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指导城市道路、路灯、夜景、桥梁、雨污排水、节水、建设档案等管理工作。负责县城节约用水管理和创建节水型县城工作。负责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以及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核定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指导全县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和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落实人民防空工作要求。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监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
(六)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配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危房改造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局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八)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九)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推进建筑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指导和监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组织协调本县建筑企业参与港澳台、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监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的生产、安装和验收。
(十)承担全县建筑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设和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贯彻实施全县新型建筑墙体材料发展规划及科技成果推广,负责全县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机制砂的管理和推广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牵头协调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化工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土建、建筑电气、暖卫、通风、给排水)的质量管理。
(十三)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种保障计划,负责人防指挥信息保障和防空警报建设,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指导人民防空救援专业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防空防灾演练和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和消除空袭后果工作。战时在县国动委的指导下,负责接收、发放空袭警报,组织人民防空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生活供应和其他保障工作。组织防空专业队伍和群众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回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职责分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建立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具体职责分工如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土建、建筑电气、暖卫、通风、给排水)质量监督管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工业安装工程(含设备、工业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及防腐绝热)质量监督管理。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化工建设项目(危化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港口码头等水工建筑物的质量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安装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2.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重要文稿起草、对外联络、新闻宣传、信访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与协调。负责管理机关机要、文档、财产、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划,负责编制部门经费预决算。负责局机关经费的财务审核、核算及财务资料的报送。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固定资产管理。指导各股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做好县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监控、评价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县建设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编制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业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重大的综合性政策问题。承担本局行政应诉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报考及证件管理相关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业法制宣传工作。组织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承接转办工作。
(二)安全生产股(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股)。研究制定系统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指导和管理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导、协调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协调组织抗灾救灾。参与本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拟订全县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产业规定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相关股室做好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负责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地产估价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房产交易工作,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工作。负责全县房屋楼盘表管理、房屋面积管理。审核全县房产测绘成果并管理利用。监督、指导存量房经纪、房屋租赁工作。拟订全县住房保障规定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并指导配租配售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承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住房保障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负责全县直管公房的管理。指导城市危房管理工作。
(三)城乡建设股。贯彻落实上级城建、村建有关方针政策。负责城建、村建统计工作。配合推动城乡统筹工作。核定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拟订全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城镇减排的发展规划和规定并指导实施,以及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县城节约用水管理和创建节水型县城工作。指导全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含道路、路灯、夜景、桥梁、生活污水处理、雨污排水、节水)管理工作。指导市政工程测量工作,拟订全县城建档案工作规定并指导实施。配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指导、推进住建部门负责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指导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和管理工作。
(四)建筑工程股。指导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指导全县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规范全县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等主体行为。指导和监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指导和管理全县建设工程造价。负责建筑业施工企业、工程造价咨询等资质的管理。组织协调全县建筑企业参与台港澳、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设科技、勘察设计行业、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相关政策的实施。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负责贯彻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发展新型墙体建筑材料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机制砂等管理和推广工作。
(五)人民防空股。督促人防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人防保密、档案、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工作。开展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法律知识。负责与省、市人防办和县武装部衔接工作。指导全县人防公共工程、防空地下室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的管理和利用工作。核定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负责组织已建人防工程平时与战时的功能转换。负责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和指导群众应急避险场所和疏散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参与组织群众的疏散防护行动。管理全县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负责县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负责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和人民防空设施的平时开发利用。负责拟订人防组织指挥建设规划,编制城市防空袭预案和保障计划,指导监督重要政治经济目标编制防护方案,组织人防训练演练。负责人防指挥所、疏散基地、指挥通信系统和警报设施建设。负责实施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组织人防干部业务培训和专业技术训练,保障人防指挥通信系统互联互通。
(六)消防管理股。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
(七)审核审批股。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审核、批准、备案、转报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负责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县行政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简历与分工
胡贵忠:男、汉族、1974年8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现任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人防办主任,主持住建局、人防办全面工作。
黄启前:男、汉族、1978年2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人防办副主任。分管审核审批(含营商环境、互联网+监管)、消防、工程建设、建筑市场;负责法制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协助抓好指标工作。分管部门:建筑工程股、消防管理股、审核审批股、建筑企业协会。联系单位: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田应辉:男、汉族、1984年11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在职本科学历。现任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人防办副主任。分管城乡建设、村镇建设、房屋征收、工程造价、人防工作;负责项目建设、创城活动、指标工作。分管部门:城乡建设股、人民防空股、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林钦泉:男、汉族、1971年2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现任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安全生产(房屋安全)、工程质量、建筑安全、城建档案工作。分管股室(单位):安全生产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
高加生:男、汉族、1974年2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专学历。现任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分管组织人事、计划财务、党建、党风廉政、机关效能、精神文明、综治维稳(信访)、扫黑除恶;负责工会、防台防汛、疫情防控、企业改制工作。分管股室(单位):办公室、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宇宸发展有限公司;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公司;联系单位:纪检监察组,西埔镇信访点。
陈小蓉:女、汉族、1973年5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在职本科学历。现任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东山县住房保障与房地产服务中心主任。主持住房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协助抓好指标工作。联系单位:铜陵镇信访点。
杨松国:男、汉族、1965年4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专学历。现任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主任科员。分管老干、关心下一代、妇联、共青团、计生、扶贫、驻村工作;协助抓好防台防汛、疫情防控、企业改制工作。协管股室(单位):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公司。联系单位: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梧龙硅砂矿;挂钩金石村。
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工作和股室、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工作。
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局领导之间实行AB角制度。黄启前与高加生互为AB角;田应辉与林钦泉为AB角;杨松国与陈小蓉互为AB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