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规建综[2016]28号 东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5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及漳州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工作部署,由东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及历年数据。本报告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东山县规建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6—5883511)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按照《条例》、《办法》等文件要求,以党的十八大为引领,以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为指导,以行政权力公开、政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为抓手,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推行电子政务,搞好规建系统网站建设,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提高本部门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较好完成了东山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今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主要内容涉及机关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为民办实事等6项内容。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公开形式:网站公开98条、其他形式公开0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目前“东山县建设局”门户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无单位和个人对本局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教育培训有待加强等等。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二)教育培训有待加强。学习《条例》和相关文件和制度不深,致使在清理填报公开信息分类不清、格式不规范。 (三)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局将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对经费和人员投入经予保障,完善和畅通申请公开和受理渠道。及时公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房地产征收等有关信息,加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征迁信息公开的全过程。深刻理解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并严格按制度办事,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