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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东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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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及漳州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工作部署,由东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11日至20161231日及历年数据。本报告在门户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东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65883511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按照《条例》、《办法》等文件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为引领,以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为指导,以行政权力公开、政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为抓手,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推行电子政务,搞好规建系统网站建设,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提高本部门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较好完成了东山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今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5条,主要内容涉及机关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为民办实事等6项内容。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公开形式:网站公开155条、其他形式公开0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目前“东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门户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无单位和个人对本局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

    (一)意义认识有待提高。没有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于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思想保守,观念陈旧。

(二)教育培训有待加强。学习《条例》和相关文件和制度不深,致使在清理填报公开信息分类不清、格式不规范。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我局将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对经费和人员投入经予保障,完善和畅通申请公开和受理渠道。及时公开城乡规划建设、为民办实事等有关信息,加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信息公开的全过程。深刻理解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并严格按制度办事,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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