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陈政〔2017〕83号
陈城镇人民政府转发关于进一步
加强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东安委办〔2017〕3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陈城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