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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东)应急罚〔2025〕3号



序号

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

案件名称

处罚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文号

本单位认为应当公示的其他相关信息

1

东山县应急管理局

漳州某有限公司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案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违反《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参照《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责令改正,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东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漳浦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应急罚〔20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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