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东山县应急管理局 > 其他政务公开

东山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东)应急罚〔2025〕1号


序号

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

案件名称

处罚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文号

本单位认为应当公示的其他相关信息

1

东山县应急管理局

东山县某食杂店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案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应急202490号)的相关规定

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东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漳浦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应急罚〔2025〕1号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