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监〔2016〕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为依法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做法,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编制此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方面内容。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东山县安监局”门户网站(http://www.dongshandao.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可与东山县安监局联系,联系电话:0596—5839955。
一、概述
今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明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全面部署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本机关通过文件形式在东山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本机关通过文件形式在东山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2016年8月15日,本机关更新了“东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dsajj.dongshandao.gov.cn/
(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本机关按照《条例》和县政府办的要求,制定了东山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开展和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5条,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达100%。主要类别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25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公开形式主要有:其他形式公开2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没有申请受理。不予公开主要原因是该类信息公开后会危及经济安全、社会稳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实行信息公开收费制度。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主要问题及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公众对安全生产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二方面改进措施。一是推行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行政处罚等社会关注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有新的突破。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东山县安监局网站政务公开的渠道作用,为群众的查询提供更加便捷的途径。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统计时间截至2016年12月31日。
东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