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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监〔2016〕11号东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东山县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安监〔2016〕11号

 

局各股室、中心、执法大队,各镇(区)安监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全面履行职业卫生监管职责,深入推进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工作,切实维护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权益,现将《东山县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13日   

 

 

东山县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

一体化监管实施方案

  

职业安全与健康既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也是安监部门的法定监管职责。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密不可分,尤其是监督执法、审批许可、隐患排查、业务培训、宣传教育、企业管理、举报信访、达标创建等重点工作上具有较强的同质性。实行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职业卫生监管效能。为不断提高职业卫生监管水平,深入推进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把职业卫生纳入安全生产范畴,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确立“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卫生”的基本原则,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的监管体系、一体化的工作推进机制,对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进行同步研究部署、同步推进落实、同步考核奖惩,全力推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维护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权益,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能整合必须整合的要求,强化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渗透融合,在监督执法、审批许可、业务培训、宣传教育、企业管理、隐患排查、举报信访、标准化建设等重点环节,优化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模式,建立体制合理、资源优化、标准一致、协调有序、执法公正、运行高效的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监管一体化运行机制,构建良好的工作格局,为促进我县和谐社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工作的有效实施,县安监局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职业卫生的领导为副组长,局各股室、中心、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职业卫生和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四、主要内容

(一)监管执法一体化

1.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安全生产常态化督查方案时,应将职业卫生工作一并纳入其中,同步部署、推进和落实;

2.职安股、执法大队应联合开展辖区职业卫生监察执法工作;

3.局监管业务股室在实施日常安全生产监管检查督查时,同步检查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置检查中发现的职业卫生问题。

(二)审批许可一体化

局审核审批科统一负责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所有行政许可工作申请件的受理、审核,相关职能科室参与审核。

(三)业务培训一体化

1、开展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非煤矿山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时,应将职业卫生培训内容纳入其中一并实施;

2、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应当合并进行;

3、在开展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时同步涵盖职业卫生业务内容;督促引导企业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覆盖到“三级教育”中。    

(四)宣传教育一体化

1、将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职业健康知识纳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内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微博、短信以及“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等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平台和载体,广泛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职业卫生专项宣教活动时,同步宣传安全生产相关内容。

(五)企业管理一体化

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实行一体化,如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预评价、设计专篇、控效评价的评审)、安全劳动保护用品和个体卫生防护用品、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检查和职业卫生检查等的一体化管理。

(六)隐患排查一体化

1、将职业卫生内容作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时,将职业卫生工作一并纳入其中,同步部署和落实;

2、在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时,将日常的监督检查记录上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填报,形成闭环管理。

(七)举报信访一体化

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信访处置工作由“负责信访人员牵头承办、相关股室协同配合”的原则,按照“登记、受理、呈批、组织查处、情况反馈、结案上报、回复回访、卷宗归档”的程序流转。

(八)达标创建一体化

1、督促企业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时同步开展职业卫生基础达标建设;

2、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安全文化建设时,涉及的职业卫生整改项,必须达到相关标准才能通过达标验收;

3、申请标准化达标升级的企业,必须符合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要求。

五、工作方法

(一)同步研究计划:将职业卫生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一项内容,确保职业卫生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问题时或提请党委、政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问题时,同步研究职业卫生工作,将职业卫生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一起摆上议事日程。

(二)同步部署推进:召开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等综合会议时,同步部署职业卫生工作,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建立工作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反馈等机制,将职业卫生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整治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主要内容之一,推进监督管理“职、安”融合,将职业卫生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整体布局和常态管理之中。

(三)同步考核奖惩:把推进职业卫生工作纳入对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明确进度要求和工作责任,落实奖惩。将职业卫生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评先评优。

六、职责分工

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按“归口管理、综合协调、行业监督、联合执法”的工作要求,由局职安股总牵头,负责综合协调、扎口管理,各业务科室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卫生”的要求,具体负责所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单位的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日常监管与执法检查,并按照局机关职责分工要求,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好各行业(领域)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具体明确如下:

(一)职安股

负责职业卫生的总牵头管理,制定职业卫生年度工作计划、检查计划、专项整治方案等;及时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做好各类职业卫生工作的信息汇总上报、总结工作;协调各业务科室开展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防治评估及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工作;为业务科室日常监管提供必要的业务支持。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做好属于本级受理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安全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参与职业卫生和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处理等工作。

(二)监管股

参与安监部门直接监管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职业卫生日常监督检查,参与涉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职业病危害信访事项及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等相关监管工作。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时,将职业卫生工作纳入。

(三)办公室

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好各行业(领域)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实施“一体化”检查;监督、指导、检查培训机构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四)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督促企业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时同步开展职业卫生基础达标建设;配合各业务室完成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监察执法,负责职业病危害信访事项事故调查处理,职安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五)应急救援中心

牵头相关科室开展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做好职业卫生专家库的管理工作。做好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实施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审批许可、业务培训、宣传教育、企业管理、隐患排查、举报信访、达标创建”八个一体化监管,涉及监管机制的创新,工作分工的调整,工作方式的转变。各镇(区)安监所要站在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的高度,切实统一思想,加强组织,加强督促、协调,确保一体化监管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有序落实。

(二)同步推进,提升效能。推行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能有效实现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融合、整合,优化提升监管效能,各镇(区)安监所要切实做到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同步研究计划、同步部署推进、同步考核奖惩”。推进一体化监管,不意味着削弱职业卫生监管机构的力量,也不意味着职业卫生监管机构监管责任的减轻。职安股是本部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职业卫生的归口管理和统筹协调;其它部门要牢固树立职业安全与健康“一盘棋”的理念,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三)积极探索,善于总结。各镇(区)安监所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实践,积极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对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并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要把推进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工作与推进职业卫生分类分级差别化监管等各项改革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促进职业卫生重点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职业卫生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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